如何为已故的家庭成员提交加州所得税申报表?
要为死者提交最终的加州纳税申报表,遗产的法院指定代表或幸存配偶必须提交死亡年份的标准 540 表,表明纳税人已经死亡。以下是提交死者最终州税申报表的步骤:步骤 1:确定谁必须提交法院指定的遗产执行人或管理人负责提交申报表。如果没有指定任何人,则幸存配偶或其他负责死者财产的人可以提交申报表。步骤 2:收集所有必要的文件您将需要死者的社会安全号码、死亡证明复印件以及从 1 月 1 日到死亡日期的所有收入记录。这些包括 W-2、1099
表以及任何其他收入或可扣除费用的记录。步骤 3:完成最终纳税申报表使用加州居民所得税申报表(表格
540)。在表格顶部,清晰地写上“已故”、死者姓名和死亡日期。报税表应仅报告死者在纳税年度内健在期间的收入和扣除额。步骤4:签署并提交报税表。法院指定的代表必须在报税表上签字,并在其签名旁边写上“以代表身份提交”。请附上死亡证明的副本。报税表的截止日期为死者去世后次年的4月15日。请将报税表邮寄至540表格说明中列出的地址。步骤5:申请退税或缴纳应缴税款。如果需要退税,您必须提交FTB
3545表格、电子申报和死者直接存款,或附上法院证明您指定的文件副本(例如遗嘱认证书)以申请退税。任何欠税都必须从遗产资产中支付。重要注意事项:如果遗产在您去世后产生收入(例如,来自投资),您可能还需要单独提交加州受托人所得税申报表(表格541)。根据加州税收法典第19513条,受托人还必须向特许经营税委员会(FTB)提供其受托关系的通知。注意:此流程仅适用于加州州税,不涵盖联邦税义务。遗产规模大或复杂时,复杂性会显著增加。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对于复杂的情况,请咨询合格的加州律师或注册会计师。
[Useful Links]
免责声明:
[This information is for general guidance only and should not be considered as legal advice. Please consult with a qualified attorney for specific legal matters.]
视图: 30
已更新: August 13, 2025
税收和国税局
税法、国税局程序、扣除额和申报要求
[View All Ques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