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如何在加州高等法院的提审中正式请求法院指定公设辩护人?
要正式申请公设辩护人,您必须在提审时告知法官您无力聘请律师,并请求法院为您指定一名律师。然后,您需要向法院证明您无力承担经济责任。以下是正式申请法院指定公设辩护人的步骤:步骤 1:出席提审。您必须按照传票或释放文件上列出的日期和时间出庭。请提前到达,找到您指定的法庭,并准备好等待传唤您的案件。步骤 2:聆听法官宣读。当您的案件被传唤时,您将走到法庭前面。法官有法律义务告知您对您的指控以及您获得律师的宪法权利。步骤
3:清晰地陈述您的请求。当法官询问您是否有律师时,请清晰而恭敬地回答:“法官大人,我无力聘请律师,我请求法院指定一名公设辩护人代表我。”步骤 4:填写财务申报表法官将为您提供财务申报表。您必须完整如实填写,列出您的所有收入、资产、储蓄和主要支出。准备好这些信息。步骤
5:提交表格并等待裁决您将填妥的表格提交给法院书记员。法官将审查表格,以决定您是否符合该县的贫困标准。如果您符合条件,法官将批准您的请求,并指定公设辩护人办公室负责您的案件。重要细节和细微差别:您必须在财务表格上完全诚实,因为提供虚假信息是犯罪行为(伪证罪)。在一些较大的法院,公设辩护人办公室的代表可能会在场帮助您填写表格。警告和限制:法院做出最终裁决,并非每个人都符合条件。如果您的收入过高,您的请求可能会被拒绝。即使指定了公设辩护人,如果法院认定您有能力支付,之后仍可能要求您向县政府偿还部分或全部律师费。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对于复杂的情况,您应该就您的具体案件咨询合格的加州律师。
[Useful Links]
免责声明:
[This information is for general guidance only and should not be considered as legal advice. Please consult with a qualified attorney for specific legal matters.]
视图: 34
已更新: August 14, 2025
刑法
刑事指控、法庭程序和被告权利
[View All Ques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