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利福尼亚州,将第 13 章破产转换为第 7 章破产的流程是什么?
在加州,要将第13章破产转换为第7章破产,您必须向法院提交正式通知并提供最新的财务信息。该流程将您的案件从长期还款计划转换为清算程序,受托人可以出售非豁免资产以偿还债权人。以下是一般流程:步骤1:确认您的资格。在转换之前,您必须确定自己是否符合第7章破产的资格。这需要通过“经济状况调查”,该调查将您当前的月收入与您规模相同的加州家庭的收入中位数进行比较。如果您的收入过高,您可能没有资格转换。步骤2:提交转换通知。您必须准备并向您所在地区的美国破产法院提交一份“债务人将第13章破产案件转换为第7章破产案件的通知”。在大多数情况下,债务人拥有绝对的转换权利,提交此通知后,案件将自动转换。通常需要支付少量法院费用。步骤3:提交更新后的财务文件。在破产转换后的14天内,您必须提交几份更新后的文件。这些文件包括第13章破产案件的最终报告以及反映您当前财务状况的关键附表的新版本,例如附表I(收入)和附表J(支出)。您还必须提交一份新的意向声明,告知法院和债权人您计划如何处理汽车或房屋等担保财产。步骤4:参加新的债权人会议。破产转换后,法院将安排新的“341债权人会议”。您必须参加此次会议。新的第7章破产受托人将被指派负责您的案件,并将在宣誓后就您的资产、债务和财务状况向您提问。重要细节和细微差别:破产转换的一个关键后果是,您在申请第13章破产后但在转换为第7章破产前获得的所有财产都将成为破产财产的一部分。这包括遗产、诉讼和解或重大新资产。您必须申请加州豁免,以保护您的财产免遭清算。加州允许您在两套豁免条款之间进行选择,一套是《加州民事诉讼法典》第703.140条,另一套是704系列豁免条款,其中包括宅地豁免(CCP
§ 704.730)。根据《加州家庭法典》第760条,所有共同财产均视为遗产的一部分。警告和限制:财产转换的主要风险是损失财产,尤其是在第13章破产程序中获得的未完全受豁免保护的资产。此外,如果法院认定财产转换是“恶意”提交的,则可以阻止财产转换或驳回您的案件。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对于复杂情况,尤其是您获得了新资产,您应该咨询合格的加州破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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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新: August 13,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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