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利组织必须遵循哪些步骤才能获得加利福尼亚州的免税资格?
要在加州获得州税豁免资格,您的非营利组织必须注册成立公司,获得联邦免税资格,然后向加州特许经营税委员会 (FTB) 提交申请。以下是获得加州企业特许经营税或所得税豁免的步骤。步骤 1:提交公司章程首先,您必须组建一个法人实体。向加州州务卿提交您的公司章程。根据加州公司法,这些章程必须包含说明组织宗旨(例如慈善、教育)的具体语言以及捐献和解散条款,确保资产在解散时分配给另一个免税组织。步骤 2:获得联邦免税资格接下来,向美国国税局申请联邦免税资格,通常通过提交 1023 表申请 501(c)(3)
资格。虽然您可以同时申请加州资格,但等到收到美国国税局的联邦裁定函后再申请更快捷、更方便。步骤3:申请加州免税资格 收到国税局裁定书后,请向加州特许经营税委员会 (FTB) 提交 3500A 表(豁免申请表)。您必须附上签署的公司章程和国税局裁定书的副本。如果您尚未获得联邦资格或不是 501(c)(3) 机构,则必须提交更详细的 3500 表(豁免申请表)。请在公司成立后 19 个月内提交此表,以确保您的免税资格可追溯至成立日期。 步骤4:在加州总检察长慈善信托登记处注册 在收到第一笔资产后的 30 天内,您必须向加州总检察长办公室提交 CT-1
表(初始登记表)。对于在加州运营或募集捐款的慈善组织,这是一项单独的要求。重要注意事项:根据《税收法典》第 23701 条,州税豁免仅免除您的组织缴纳的州企业所得税。它不提供其他税种的豁免,例如财产税、销售税或就业税。如果您的组织拥有财产,则必须向县评估员办公室单独申请“福利豁免”。注意:维持免税资格需要每年申报。您必须向联邦税务局(FTB)提交年度信息申报表(表格199)和向总检察长办公室提交年度信息申报表(表格RRF-1),以保持您的资格有效且信誉良好。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如遇复杂情况,请咨询合格的加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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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新: August 14,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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