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找不到我的配偶并向其提供法律文件,我该如何离婚?
如果您无法找到配偶,您仍然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允许使用另一种送达方式(称为“公告送达”或“邮寄送达”)来离婚。这需要通过报纸或法院通知正式通知您的配偶。以下是当您无法找到配偶时离婚的步骤:步骤 1:提交离婚文件 首先,您必须启动离婚诉讼。向您所在县的高等法院提交申请书(表格 FL-100)和传票(表格 FL-110)。您可以在加州法院网站上找到这些表格。步骤 2:进行尽职调查
在法官允许使用替代送达方式之前,您必须证明您已认真努力寻找您的配偶。这被称为“合理努力”。您的努力应该包括尝试联系他们的亲戚、朋友和最后已知的雇主;查阅在线目录和社交媒体;以及向他们最后已知的地址发送信件。步骤 3:记录每一次尝试
详细记录您为寻找配偶所采取的每一个行动,并注明日期。写下您联系过的人、核查过的地址以及每次搜查的结果。这些书面记录将成为您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步骤4:申请法院发布或张贴传票令。您必须向法院提交一份“发布传票令申请”(表格FL-980)。并附上一份声明,详细说明您所有未成功的搜查工作。如果您有费用减免,您可以要求“邮寄送达”(在法院张贴通知),这是免费的。否则,您必须要求“出版送达”(在报纸上张贴通知),但您需要付费。步骤5:按命令完成送达。如果法官签署了命令,您必须严格按照命令的指示进行。要出版,传票必须在指定报纸上每周刊登一次,连续四周。要张贴,传票必须在法院张贴30天。步骤6:默认完成离婚。出版或张贴期结束后,您需要向法院提交证明。您的配偶有30天的时间提交答复。如果他们没有答复,您可以通过申请“缺席”判决来完成离婚程序。重要细节和细微差别:此流程技术性强,需要严格遵守法院规则。未能妥善记录您的寻人过程或未能遵守法官的命令,可能会导致法院驳回您的案件。在判决公布后,缺席判决的离婚可能会限制法院就加州境外财产或配偶赡养费发出命令的权力。警告和限制:如果法院认为您没有真诚彻底地努力寻找配偶,它将驳回您的申请。由于此流程复杂,任何失误都可能导致严重的延误。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对于复杂的情况,请咨询合格的加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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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新: August 14, 2025
家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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