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没有与另一位家长结婚,我该如何在加利福尼亚州首次提出子女监护权和探视权请求?
如果您未婚,想要获得子女监护权和探视权,您必须向法院提交“确立父母关系申请”。该申请将合法确立亲子关系,并允许法官做出监护权、探视权和子女抚养权的判决。以下是如何提交您的第一个申请:步骤 1:获取并填写所需表格 您必须填写几份表格才能立案。主要表格包括“确立父母关系申请表”(FL-200)、传票(FL-210) 以及《统一子女监护权管辖和执行法》(UCCJEA)
下的声明(FL-105)。如果您现在申请具体的监护权判决,还请填写“判决请求表”(FL-300)。您可以从加州法院网站或当地法院书记员办公室获取这些表格。步骤 2:向法院书记员提交您的表格 请将所有填妥的表格至少复印两份。将原件和复印件带到您孩子过去六个月居住所在县的高等法院。您需要支付申请费。如果您的收入较低,可以提交“法院费用豁免申请表”(FW-001) 申请费用豁免。书记员会保留原件,在您的复印件上盖章,并分配案件编号。步骤 3:正式通知(送达)另一方父母。您必须委托另一位成年人(年满 18
岁,而非您本人)亲自将已提交的法院表格副本送达给另一方父母。这被称为“亲自送达”。送达文件后,此人必须填写并签署传票送达证明 (FL-230) 表格。此步骤有非常严格的法律期限和规定。步骤 4:提交送达证明。将填妥的送达证明 (FL-230) 原件提交给法院书记员。这会让法官知道另一方父母已收到妥善通知。之后,另一方父母有 30
天的时间向法院提交答复。重要细节和细微差别:法院的判决将基于《加州家庭法典》第3011条和第3020条所述的“儿童的最大利益”。在大多数情况下,您和另一方家长必须参加强制性的子女监护权调解,以便在开庭前达成协议。警告和限制:您不能亲自向另一方家长送达法院文件。如果您担心家庭暴力,您可以在提交申请时申请临时紧急命令,以确保您和孩子的安全。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对于复杂的情况,尤其是涉及亲子关系分歧或有家庭暴力史的情况,您应该咨询合格的加州家庭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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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新: August 14, 2025
家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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