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加州离婚判决,我该如何合法地将我的名字改回原来的名字?
您可以在初始离婚文件中直接申请恢复原名,一旦该更改被纳入由法官签署的最终离婚判决中,更改即正式生效。以下是在加州离婚过程中申请更改姓名的方法:步骤 1:填写初始离婚表格提交初始离婚文件时,您必须说明您的请求。如果您是提起离婚的一方,请使用 FL-100 表格(申请表)。如果您是回应的一方,请使用 FL-120 表格(回应表)。在任一表格上,找到申请恢复姓名的项目(FL-100
上的第 8 项或 FL-120 上的第 11 项)并勾选相应框。在提供的空白处写上您完整的原有法定姓名。步骤 2:向法院提交表格将填妥的申请表或回应表提交给您离婚案件所在县的法院书记员。在离婚案件中申请恢复姓名无需支付单独或额外的法院申请费。步骤 3:确保请求包含在最终判决中 在法官签署判决书(表格
FL-180)之前,更改姓名并非最终决定。您必须确保您的请求延续到此最终文件中。请确认已勾选表格 FL-180 上的第 4.f 项并正确列出您以前的姓名。这是至关重要的一步;如果错过这一步,您的姓名将无法获得合法更改。 步骤 4:获取判决书的认证副本
一旦法官签署判决书,您的姓名便会得到合法恢复。前往法院书记员办公室并支付少量费用以获取判决书(FL-180)的认证副本。此认证副本是您在官方文件上更新姓名所需的法律证明。 重要细节和细微差别
此过程必须在离婚最终确定之前完成。如果您的离婚判决已经作出但未包含姓名恢复,则您必须启动新的、单独的民事法庭案件来更改您的姓名。此流程专门用于恢复旧姓(例如婚前姓氏),而非更改新姓氏。警告和限制:法院命令不会自动更新您的记录。您有责任使用经认证的判决书副本,向社会保障局、车辆管理局、银行、雇主以及护照更改您的姓名。法院通常不会拒绝此请求,除非此请求旨在欺诈或误导他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对于复杂情况,例如您的离婚已最终确定或您面临配偶的反对,您应该咨询合格的加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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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新: August 14, 2025
家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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