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离婚中的“缺席判决”是什么?如果我的配偶没有回应,我该如何请求缺席判决?
加州离婚中的缺席判决是法院作出的终止婚姻的最终命令,当您的配偶未能在法定时限内对您的离婚申请作出答复时,法院会作出缺席判决。它允许案件在没有您配偶参与的情况下继续进行并最终审理。您申请缺席判决的方法如下:步骤 1:等待答复截止日期在您向您的配偶送达传票(FL-110)和请愿书(FL-100)后,他们有 30 天的时间向法院提交答复。您必须在这 30 天的期限过后,并向法院书记员提交传票送达证明(FL-115),才能继续进行。步骤 2:提交缺席请求填写并向法院书记员提交缺席请求(表格
FL-165)。此表格正式告知法院您的配偶未及时答复。通常,您需要将此表格的副本邮寄给您的配偶。步骤 3:送达您的最终财务披露 即使您的配偶没有回应,您仍然必须填写并送达最终披露声明 (FL-140) 和收入支出申报表 (FL-150)。您无需向法院提交这些文件,但您必须提交一份关于送达披露声明的声明 (FL-141),以向法官证明您已完成此步骤。 步骤 4:提交最终判决表格 准备并向法院提交判决书包。此判决书包通常包括判决书 (FL-180)、判决通知 (FL-190) 和缺席或无争议解除婚姻关系声明
(FL-170)。在此判决书中,您将写明您希望法官就财产、债务和其他问题作出的具体命令。 重要注意事项:
法院只能批准您最初在申请书中提出的请求。您不能在最终判决中要求比最初列出的更多的资产或不同的监护令。法院流程非常详细,所有表格必须正确填写,否则将被拒绝。您可以在加州法院自助网站上找到所有必需的表格。警告和限制:缺席判决并非总是永久性的。如果您的配偶有正当的、合法的理由不予回应,例如未收到适当的送达,他们之后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取消)判决。当没有子女监护权、抚养费或复杂的财产分割等复杂问题时,此流程最为简单。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对于复杂情况或为了确保您的权利得到保护,请咨询合格的加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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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新: August 14, 2025
家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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