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州人身伤害案件中安排和准备证词的程序是什么?
取证程序包括正式通知所有当事人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然后充分准备证人作证。以下是如何安排和准备加州人身伤害案件的取证:步骤 1:选择日期和地点。您的律师将与对方律师协调,确定双方均同意的日期和时间。取证通常在提出申请的律师的办公室进行。根据加州法律,如果您是诉讼的一方,您的取证通常必须在距离您住所 75 英里以内的地方进行,如果住所位于提起诉讼的县,则必须在 150 英里以内进行。步骤
2:准备并送达取证通知。您的律师将起草一份正式的“取证通知”。这份法律文件列出了被取证人(证人)的姓名、取证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其中还说明了取证是否将进行视频录制。如果亲自送达,则必须在取证前至少 10
天正式送达案件所有当事人;如果通过邮寄送达,则需要更长时间。步骤3:安排法庭书记员。负责记录证词的律师负责聘请一名经过认证的法庭书记员。法庭书记员将出席证词,并对所有在宣誓后提出的问题和答案进行逐字逐句的正式记录。步骤4:与您的律师一起准备。如果您是被证人,这是最关键的一步。您将与您的律师会面,审查案件事实,讨论对方律师可能提出的问题,并练习如何清晰、真实、简洁地回答问题。您应该只回答被问到的问题,切勿猜测或主动提供额外信息。重要注意事项:如果被证人不是诉讼当事人(第三方证人),则必须向其发出“证词传票”。如果对方要求您携带文件参加证词,通知必须包含您需要出示的文件的具体清单。注意:证词是在宣誓后提供的,与法庭上的证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能出庭作证并妥善通知可能导致法院下令处罚,包括支付对方律师费。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如遇复杂情况,请咨询合格的加州律师,以维护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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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新: August 14,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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