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如何在加利福尼亚州为自己和我的孩子申请家庭暴力限制令 (DVRO)?
要在加州申请家庭暴力限制令 (DVRO),您必须填写并提交特定的法庭表格,让法官签发临时命令,然后合法地通知对方您将要参加法庭听证会。以下是为您和您的孩子申请 DVRO 的方法:步骤 1:填写所需的法庭表格您必须填写几份表格,主要是 DV-100(家庭暴力限制令申请)、DV-109(法庭听证通知)和 DV-110(临时限制令)。具体详细地描述虐待行为,包括日期和地点。在 DV-100
表格上列出您的孩子,以将他们纳入保护令范围内。您可以在加州法院网站或您当地的法院找到这些表格。步骤 2:向法院提交表格将填妥的表格交给您当地高等法院的书记员。DVRO 申请无需支付申请费。书记员会在您的表格上盖章并提供案件编号和听证会的开庭日期,通常会在 21 天内确定。法官会在同一天或下一个开庭日审核您的请求。步骤 3:获取您的临时限制令 (TRO) 如果法官批准您的请求,他们会签署临时限制令(表格
DV-110)。此命令立即生效,有效期至您的全面庭审结束。TRO 将列出对方必须遵守的具体命令。请始终随身携带认证副本。步骤 4:将文件送达对方您不能亲自送达文件。您必须让一位年满 18 岁且不受该命令保护的人(例如朋友、专业诉讼送达人或警长)将所有已提交表格的副本送达您要限制的人。文件必须在听证会前至少五天送达。然后,送达人填写并向法院提交送达证明(表格
DV-200)。第五步:出席法庭听证会。请携带所有证据,例如照片、短信或警方报告。在听证会上,法官将听取双方意见,并决定是否签发永久性限制令。永久性限制令最长可达五年,其中可能包括子女监护令和探视令。重要提示:您当地的法院可能设有自助中心,可以免费协助您填写表格。警长部门通常会免费提供DVRO文件。警告和限制:如果您不出席法庭听证会,您的临时限制令将失效,您的案件将被驳回。被限制人有权在听证会上提交答辩状并陈述其立场。以上仅为一般信息,不构成法律建议。对于复杂情况,尤其是涉及子女监护权纠纷的情况,强烈建议咨询合格的加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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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新: August 14, 2025
家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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