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利福尼亚州,房东进入租户出租单元的法定要求和通知期限是什么?
在加州,房东必须在进入出租单元进行特定合法目的之前,提前 24 小时向房客提供合理的书面通知。进入通常仅限于正常营业时间,紧急情况或经房客同意的情况除外。以下是房东合法进入单元必须遵循的步骤:步骤 1:确定进入的合法理由。加州法律,特别是《民法典》第 1954 条,只允许因特定原因进入。这些原因包括进行必要的维修、向潜在买家或租户展示单元、发生紧急情况(如火灾或水灾)、有法院命令或认为房客已放弃该房产。步骤 2:准备一份适当的书面通知。通知必须为书面形式,并说明确切日期、合理的进入时间以及进入的具体目的。步骤 3:至少提前 24
小时发出通知。您必须通过以下方式递送通知:亲自交给租户,交给房产内年龄合适的人员,或将其放在通常的入口门上、附近或下方,以便租户发现。如果您邮寄通知,则必须至少在预定进入前六天送达。步骤 4:仅在正常营业时间内进入。法律上推定正常营业时间为工作日上午 8:00 至下午 5:00。您只有在租户允许的情况下才能在这些时间以外进入。重要注意事项:在真正紧急情况下,例如火灾或严重漏水,房东可以无需事先通知进入。如果租户口头同意进入进行特定维修或看房,则无需书面通知,但最好通过短信或电子邮件记录此协议。对于待售房产的看房,最初可以提前 120
天发出书面通知,之后每次看房只需提前 24 小时口头通知即可。注意:房东不得利用进入权骚扰租户。非紧急原因更换锁、拆除门或未经适当通知擅自闯入均属违法行为,并可能招致民事处罚。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如遇复杂情况,请咨询合格的加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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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新: August 14,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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